上一篇我们把功能翻成了读者身上的变化:316 内胆变成“早上泡的柠檬水,下午还是那个味”。可你把这句贴到详情页或公众号上,会发现它前面还得站着一行字。读者先撞上的是那行字,它决定读者会不会继续往下读。
这一篇只处理这一个位置:标题。
标题不是给文章起的名字,是替读者做的一个动作
很多人写标题,其实是在给文章起名字——把下面要说的事概括一下。所以会写得很像目录:信息都在,就是没人点。
可标题不是给文章用的,是给读者用的。它在读者眼前存在的时间短得可怜,短到只够被处理成一个动作。所以要判断一个标题,问的不能是“它概括得准不准”,而是:
我希望读者读完这一行,立刻去做哪件事?
能填进一个动词,标题就成了。填进去两个,就出问题了。
四种任务:拦人、交代、承诺、勾起
把所有标题摊开看,读者读完要做的动作其实只有四种。用保温杯的例子(316 内胆、六小时保温、一键开盖)各写一行:
一、拦人:让对的人认出自己。
每天早上七点半出门、晚上七点才到家的人,杯子得撑过这一整天。
读者做的动作是“这说的是我”,然后停下;不是他的人走开。这类标题不推销,只筛选。它的价值在人多而杂的地方——公众号推送、朋友圈投放、电商列表页——因为那时你最大的风险不是“他不想买”,而是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该停下来看一眼。
认出来的既可以是身份,也可以是他正碰上的那件事。同一个动作换一种写法:“装过一次咖啡、后来总觉得水里有股味的杯子”——认出的是他遇到的问题。
二、交代:让读者一眼知道这是什么。
316 内胆、六小时保温的随行杯,装咖啡装柠檬水都不串味。
读者做的动作是“我明白了”。这类标题在搜索场景、B2B 页面、内行买家面前往往最强,因为读者是带着明确任务来的,他不想猜。
三、承诺:把读者身上会发生的那个变化摆到最前面。
早上泡的柠檬水,下午三点还是早上那个味。
读者做的动作是“这个我想要”。注意它和上一篇的接续关系:承诺就是被你翻译好的利益点,只不过位置从正文挪到了标题上。
四、勾起:留一个他补不上的缺口。
装过一次咖啡的保温杯,后来都怎么样了?
读者做的动作是“后面是什么,我得看下去”。
这里有个边界要记住。卡普尔斯(John Caples)做过大量标题测试,这类经验通常被总结成:最强的标题诉诸读者自己的利益,或者带来一条新闻;只靠好奇心的标题很少单独奏效,好奇心要和一件与读者有关的事绑在一起才有效。1 所以勾起型标题通常要借一个具体处境落脚,但它的主攻动作仍然只有一个——让读者想听下去。
为什么一个标题只能主攻一件
把四种任务同时塞进一行,最常见的长相是这样:
316 内胆|六小时保温|一键开盖|限时 8 折
读起来像货架标签,不像标题。为什么会失灵?有三个原因。
第一,扫过去的时间只够处理一个动作。 读者不是在阅读这行字,是在扫。扫的时候,一行话通常只能触发一个反应:是我 / 我懂了 / 我想要 / 我想看下去。你把两个反应并排放进去,他往往只挑一个处理,另一个被跳过——而挑哪个不由你决定。也就是说,你以为做了两件事,实际上只做了一件,还是随机的一件。
第二,标题是接力棒,不是终点。 施瓦茨(Eugene Schwartz)把标题的任务说得非常窄:它的活不是把整个卖点讲完,也不是去说服谁,而是从人群里挑出对的那个人,把他拉进正文的第一句。2 标题是正文的入口,不是正文的缩略版。你一旦把“是什么、凭什么、多少钱”全堆进去,就等于提前把后面的活干完了,读者也就没有理由再往下走。卡普尔斯那句总结更直接:每个标题都只有一个差事——用一句可信的承诺,把你的潜在顾客拦下来。3
第三,四种任务各自要求读者处在不同位置。 点名身份(“每天两杯咖啡的人”)对已经想买的人是废话;亮出利益(“下午还是那个味”)对压根不知道自己需要的人等于没说;“后面是什么”这种悬念,对正急着解决问题的人来说反而是障碍。一个标题只能对准一种读者状态,同时说两种话,通常两边都不成立。
那一件该选哪种?看读者离下单有多远
四种任务不是凭喜好挑的,它由读者此刻站在哪儿决定。营销里研究这件事的框架叫认知阶段(awareness):同一个产品,面对完全不知道自己有需要的人,和面对已经想买、只差确认的人,第一句话必须不一样。4
对应到标题上:
| 你面对的情况 | 标题主攻 |
|---|---|
| 一堆不相关的人也会刷到 | 拦人 |
| 读者不知道自己有这个需要 | 勾起 |
| 读者知道自己碰上问题,还没想过怎么解决 | 拦人(把问题说准,让他认出自己) |
| 读者在几个方案之间比较 | 承诺(说清你的方案让他身上发生什么变化) |
| 读者想买,只差一个确认 | 交代(条件、事实、参数) |
最后一行正好接上上一篇的那条例外:读者是内行、或者要买只是卡在某个条件上时,最硬的事实就是最好的标题,硬翻成“好处”反而是绕路。
而拦人出现两次,是因为认出自己有两种认法:一次认出“我是这种人”,一次认出“我碰上的是这件事”。真正不变的那条规则是——一个标题只让读者做一个动作,其余三件留到正文里去完成。
用一个动词自检
写完标题,做两个动作。
先问:我希望读者读完这行做什么?写下那个动词。写完发现有两个,删掉一个——删的方法不是砍字数,是决定这一行的主攻任务,然后把另一件事搬到第一段去讲。
再问:这个动作,是不是这个读者此刻做得出来的?比如“限时 8 折,316 保温杯”这行,对已经躺在购物车里的人有效,对第一次刷到的人几乎等于零。反过来,“每天早上七点半出门的人,杯子得撑过这一整天”对已经想买的人就是浪费时间。同一个产品,不需要一个最好的标题,只需要一个对当前这批读者成立的标题。
今天花十分钟做一次
- 把你手上那个标题抄下来,在旁边只写一个动词:读者读完要做的那个动作。
- 如果写成两个以上,标出主攻的那一个,其余挪进正文第一段。
- 用一句话写出这批读者的状态:他知不知道自己有这个需要?他在比较,还是只差确认?
- 重写后把标题和第一段连起来读一遍——标题留下的那件事,第一段要马上接住。接不住的,说明标题提前把正文的活干完了。
标题是一行交给下一行的接力棒。它只负责把对的人推进下一句,剩下的,是下一篇要处理的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