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李手上有三笔债:信用卡账单分期 2 万元,每期手续费 0.6%;银行消费贷 5 万元,年化 4.5%,按月付息、到期还本;房贷 80 万元,利率 3.05%,还剩 25 年,等额本息。三笔加起来每月要还将近 5,800 元。他手上还有 2 万元闲钱,想先补进房贷,理由是“房贷利息最多,一个月光利息就两千多”。

这个理由把两个不同的东西混在了一起。先看它错在哪。

表面上看,分期便宜得多

分期:每期手续费 0.6%。房贷:利率 3.05%(按 5 年期以上 LPR 3.5% 减 45 个基点定价1)。0.6 比 3.05 小五倍。

再看每月实际掏的钱。分期手续费 120 元;房贷第一个月的利息是 800000×3.05%÷12≈2033800000 \times 3.05\% \div 12 \approx 2033 元。分期又便宜十七倍。

两个比较都错了,错在同一处:它们比的都是“我付出去多少钱”,不是“每一元欠款一年要付多少钱”。

0.6% 根本不是利率

分期的收法是这样的:每期还本金 20000÷12=1666.6720000 \div 12 = 1666.67 元,再加手续费 20000×0.6%=12020000 \times 0.6\% = 120 元,月供 1,786.67 元,12 期一共付掉 1,440 元手续费。1,440 ÷ 20,000 = 7.2%,银行的“月费率 0.6%”就是这么换算的。

问题在欠款本身。第一个月欠 2 万,第二个月欠约 18,333,……最后一个月只剩 1,666.67 元,可手续费始终按最初的 2 万收。12 个月平均下来,你真正借着这笔钱大约只有 2 万的 13/24,也就是 1.08 万元左右,却付出了 1,440 元。

换个算法:找那个月利率 rr,让未来 12 个月每期 1,786.67 元折算回今天,正好等于你拿到的 2 万元。

∑k=1121786.67(1+r)k=20000\sum_{k=1}^{12}\frac{1786.67}{(1+r)^k}=20000

解出来 r≈1.09%r \approx 1.09\%,年化 13.03%(单利口径),计入复利是 13.84%4。这种“每期还固定本金、手续费却按最初本金全额收”的方式叫<strong>等本等费</strong>,它让真实年化接近名义费率的两倍,期数越长越明显。

于是第一笔债的成本不是 0.6%,不是 7.2%,而是 13%。

三笔债,同一把尺子

债务余额合同上的写法真实年化每还 1 万元一年省下的利息
信用卡分期2 万每期手续费 0.6%13.03%1,303 元
消费贷5 万年化 4.5%4.5%450 元
房贷80 万3.05%3.05%305 元

右边这一列才是能互相比的数字。分期和房贷差四倍以上:同样 1 万元,还给分期一年省 1,303 元,还给房贷一年省 305 元。

为什么还债能算成一笔投资收益

还掉 1 万元本金,此后每年少付 10000×13.03%=130310000 \times 13.03\% = 1303 元。这笔钱不会打进账户,但支出确定地少了这么多。

结构上它和投资一样:先付出一笔钱(1 万元),之后持续拿到回报(少付的利息)。区别在回报的性质——利息写在合同里,只由“还了多少本金”和“利率是多少”决定,不看市场涨跌。所以这是一笔<strong>确定收益</strong>的投资,收益率就是这笔债的年化利率。

把它和 2026 年 10 月末能拿到的确定收益比:1 年期国债 1.16%,10 年期 1.62%3;国有大行 1 年期定存 0.95%,3 年期 1.25%2。还掉那笔 13% 的分期,等于拿到一个 13%、没有任何波动的收益,是它们的八到十几倍。

这也接上上一篇的拆法:8% 的预期收益是概率加权平均,能不能兑现要看市场;13% 的债务成本是写死的,一年 365 天都在计息。还着 13% 的债却先把钱投进去等 8%,“先投资、慢慢还”就是用一笔确定的 13% 支出,换一笔不确定的 8% 收入。

边界一:利息总额大,不等于利率高

房贷每月利息 2,033 元,分期每月手续费 120 元,前者是后者的 17 倍。但房贷余额是分期的 40 倍,分期的月费率又比房贷月利率(约 0.254%)高出一倍多,一乘一除,才有这个 17。

关键在于:利息总额等于余额乘以利率。余额一换,金额就没法比,能比的只有比例。“先还金额最大的那笔”“先还利息最多的那笔”之所以错,是因为它们把绝对金额当成了成本高低。

边界二:有些债提前还,省不到那么多

房贷利息永远按剩余本金算。任何时点提前还 1 万元,此后每年少付约 305 元,跟已经还了 5 年还是 15 年无关(前提是利率不变、没有违约金)。所以“等额本息前几年还的都是利息,提前还不划算”这个说法不成立——已经付掉的利息是过去占用资金的价钱,不影响现在这 1 万元每年能省多少。

但分期不一样:手续费在办理时就已确定,多数银行提前结清不退已收费用,有的还要补齐剩余期数的手续费。那 13% 在签字那一刻就锁定了。对这类债,唯一有效的动作是别再新办、按合同还完;能不能靠提前还款省钱,要在办之前问清楚。

边界三:多便宜才算便宜

把三笔债按真实年化排:13% → 4.5% → 3.05%。即使还完第一笔,第二笔的 4.5% 仍高于 3 年期定存的 1.25%,第三笔的 3.05% 也高于 10 年期国债的 1.62%。按纯算术,每还一元都比存起来划算。

真正的分界在流动性:还进去的钱取不回来(除非再借,成本通常更高),现金却能应对失业、生病、家里突然要用钱。所以顺序是应急金(三到六个月必要支出)→ 高成本债 → 低成本债与投资。降到最后一两笔低利率长期债时,“要不要提前还”也就没有统一答案:你是在用一笔随时能动的现金,换每年一两个百分点的确定利差,值不值取决于这笔钱未来几年会不会用上。

排序之后,还差一步

还清分期,小李每月少支出 1,786.67 元。如果这笔钱照旧花掉,净资产不会因此变好:债是还掉了,现金也没留下。要做的动作是,在还清的那个月,把原来的月供额设成自动转账,转去储蓄或投资。那笔 13% 的确定收益,才真正变成他的钱。

回到开头那 2 万元:先还分期,一年少付约 2,606 元;同样 2 万元补进房贷,一年少付约 610 元。差出来的近 2,000 元不是运气,只是把“我付了多少钱”换成了“每一元欠款一年要多少成本”。

判断依据就这一条:算出每笔债的真实年化,从高到低还;当真实年化低到和确定收益差不多时,再问自己——这笔现金还能不能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