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摆一组数字。两种商品,两期价格和销量:

商品基期价格 p0p_0基期数量 q0q_0报告期价格 p1p_1报告期数量 q1q_1
A10 元100 件15 元60 件
B10 元100 件10 元150 件

A 涨价 50%,B 一分没涨。这两样东西合起来,物价到底涨了多少?

按第一种算法,涨 25%;按第二种算法,涨 14.29%。同一张表,没有一个数字算错,差距却有 10 个百分点以上。差别的来源只有一句话:结账的时候,用谁那个篮子。

先解决“能不能加”

两期的支出总额是 2000 元和 2400 元,涨了 20%。但这个 20% 里混着两件事:东西变贵了,买的件数也变了。要单独看“变贵了多少”,得把“买了多少”摁住不动。

摁住的办法,是先让不能相加的东西变得能相加。1 斤猪肉和 1 部手机没法加,但“100 斤猪肉花的钱”和“3 部手机花的钱”可以加,都是元。国家统计局讲统计指数时用的正是这个例子:不同商品的数量直接加总“毫无意义”,所以要先换算成金额2。这个用来换算的乘数,教材叫 同度量因素——在价格指数里,它就是数量。

于是价格指数的分子分母各是一笔“假设的账单”:两笔账单买的是同一批东西,只是价格按不同时期算。两笔钱数相除,剩下的差异就只能来自价格。

两个指数,差别只在一个下标

写成式子:

IpL=∑p1q0∑p0q0IpP=∑p1q1∑p0q1I_p^{L}=\frac{\sum p_1 q_0}{\sum p_0 q_0}\qquad I_p^{P}=\frac{\sum p_1 q_1}{\sum p_0 q_1}

左边是 拉氏指数(基期加权综合指数),右边是 帕氏指数(报告期加权综合指数)。两个式子长得几乎一样,区别只在 qq 的下标。

翻译成动作:拉氏是“拿基期那个篮子,分别按基期价和报告期价各结一次账”;帕氏是“拿报告期那个篮子,分别按两期价格各结一次账”。篮子不一样,账单不一样,比值自然不一样。

同一组数字,结两遍账

基期的篮子是两个 100 件。按基期价结账 2000 元,按报告期价结账 15×100+10×100=250015\times100+10\times100=2500 元:

IpL=25002000=125%I_p^{L}=\frac{2500}{2000}=125\%

报告期的篮子是 60 件 A、150 件 B。按基期价结账 10×60+10×150=210010\times60+10\times150=2100 元,按报告期价结账 15×60+10×150=240015\times60+10\times150=2400 元:

IpP=24002100≈114.29%I_p^{P}=\frac{2400}{2100}\approx114.29\%

差距全在 A 的权数上。拉氏指数里 A 占基期支出的 50%,它涨 50%,就贡献 0.5×50%=25%0.5\times50\%=25\% 的涨幅,B 不动,所以整体 25%。帕氏的篮子已经换过了:A 的支出只占报告期的 900/2400=37.5%900/2400=37.5\%,B 顶上来占了 62.5%。涨得多的东西权重掉了,指数自然低一截。

差额来自消费者躲开涨价商品

A 从 100 件掉到 60 件,B 从 100 件涨到 150 件,这不是随便编的:A 贵了一半,人就少买 A、多买 B。

拉氏指数假装这件事没发生,还按 100 件 A 去算,于是把“同样的东西变贵了多少”算到了 25%。帕氏用的是人们实际调整之后的篮子,只有 14.29%。所以这两个数回答的是两个不同的问题:

  • 拉氏:想维持 原来 那个生活水平,得多花多少钱?答 25%。
  • 帕氏:按 现在 这个篮子,过去那些东西本来要花多少钱?答 114.29% 的基期价。

这种差异叫 替代偏差:固定篮子的指数没算进消费者可以换、会换,因此相对“生活费用”的真实涨幅偏高;反过来,帕氏假定人们早就完成了替代,因此偏低4。美国劳工统计局的说法更精确:在给定条件下,拉氏指数的变动是生活费用指数变动的“上界”3。

销售额指数和两个价格指数并非随便相乘

两期的真实支出相除,得到销售额指数:

I销售额=∑p1q1∑p0q0=24002000=120%I_{\text{销售额}}=\frac{\sum p_1 q_1}{\sum p_0 q_0}=\frac{2400}{2000}=120\%

它等于 125%、114.29%,还是别的?都不是——它等于另外两个指数的乘积。用我们的数验证:

114.29%×105%=120%114.29\%\times105\%=120\%

那个 105% 是 ∑p0q1∑p0q0=21002000\frac{\sum p_0 q_1}{\sum p_0 q_0}=\frac{2100}{2000},即 拉氏数量指数。也就是说:

I销售额=Ip帕氏×Iq拉氏I_{\text{销售额}}=I_p^{\text{帕氏}}\times I_q^{\text{拉氏}}

这不是巧合,是约分的结果:帕氏的分子 ∑p1q1\sum p_1q_1 就是销售额指数的分子,拉氏数量的分母 ∑p0q0\sum p_0q_0 就是销售额指数的分母,中间的 ∑p0q1\sum p_0q_1 恰好消掉。这也解释了一条常考的结论:价格这类指数用帕氏、数量指数用拉氏,才能配对成指数体系;两个都用同一期,乘出来不等于销售额指数,“价格影响”和“销量影响”加起来就对不上总额的变化。

CPI 偏偏用了拉氏

到这儿会出现一个看起来矛盾的地方:教材说“实际中常用帕氏质量指数计算价格、成本”,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(CPI)用的恰恰是拉氏公式。国家统计局的说明写得很直白:我国 CPI 采用拉氏公式编制,每 5 年调整一次基期1。

矛盾只在字面上。教材那句“帕氏价格指数常用”,讲的是要把一笔金额的变化拆成“价”和“量”两个因素的时候——那种场合必须让指数体系守恒。而 CPI 不需要拆某个金额,它要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:同样一篮子生活消费品和服务,今天比过去贵了多少。 这个问题本身就要求篮子固定,而固定篮子的就是拉氏。

统计局给了两条理由1:一是 拿不到报告期的数量,编制指数要及时,报告期居民到底买了多少件还没算清楚,只能先用过去的消费结构做权数;二是 固定数量更有经济含义,只有假定消费数量不变,指数才单纯反映价格变动,否则里面混进了“买得多了还是少了”。

代价就是前面那十个百分点:拉氏漏掉了人们躲开涨价商品的行为,相对生活费用而言偏高。缓解办法是轮换篮子——我国 CPI 每五年换一次基期,逢 5、逢 0 的年份作为基期年,据此重新选商品、更新权数,统计局公开说明里当前的基期年是 2020 年1。篮子五年一换,消费结构变了能跟上,但五年之内的替代行为仍然记不进去。

别把结论说死

“拉氏一定高于帕氏”不成立为定理。 通常如此,前提是消费者确实躲开了涨价的东西。如果收入上升、偏好变化让人反而更多买涨价的那种,方向就可能反过来5。

“有偏”要看你把它当什么用。 当作“买同样一篮子东西贵了多少”的物价指数,固定篮子不算错,这是定义;只有被当作“维持生活水平要花多少钱”的生活费用指数时,才谈得上高估,而且高估幅度不会随时间简单放大4。

一条能用的判断规则

遇到“该用哪个指数”,别背常用配对,先问一句:这组数字要回答什么问题?

要拆开“金额变化 = 价格变化 × 数量变化”,就用帕氏价格配拉氏数量,让乘积守恒;要问“同一批东西贵了多少”,就把篮子固定在一期(通常基期,也就是拉氏),并记住它漏算替代;要问“按现在的消费结构,价格相对过去是多少”,用帕氏,并记住它偏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