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篇算月供闸门时用了一个好记的系数:利率 3.5%、期限 30 年,每借 1 万元月供约 44.9 元。那个数字是按 等额本息 算的。等到签贷款合同,你会在合同里看到另一个选项——等额本金。同样是借 100 万、同样 3.5%、同样 30 年,两种方式的总利息差出好几万。
这几万到底从哪来?它是不是意味着等额本金一定更划算?这篇把差额的来历拆开,并说清它在什么情况下才真正值得你纠结。
先立一条规则:利息只按还没还的钱算
不管选哪种方式,每一期要付多少利息,都由同一个式子决定:
剩余本金 就是已经借了、还没还给银行的那部分钱。月利率是年利率除以 12,年利率 3.5% 对应月利率 。中国银行的借款合同里写得很直白:各期应还利息按“截至上一次还款日未偿还本金 × 适用利率 × 本期计息期限”计算 1。
这条规则听起来平淡,但它是理解两种还款方式的全部地基:你占用银行的钱越多、越久,付的利息就越多。 所有“省利息”的办法,本质上都是让剩余本金降得更快。
等额本息:月供不变,本金还得慢
上一篇给过公式 。代入 100 万、月利率 0.0029167、360 期,月供约 4490 元,全程不变。
拆开看第一个月:利息 元,本金 元。也就是说,你交出的第一笔 4490 元里,约 65% 是利息,只有 35% 在真正还债。
随着剩余本金一点点减少,每月利息降一点、本金升一点,月供总额却纹丝不动:
| 期数 | 月供 | 当月利息 | 当月本金 | 期末剩余本金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 1 期 | 4490 元 | 2917 元 | 1573 元 | 约 99.8 万 |
| 第 120 期(第 10 年) | 4490 元 | 2258 元 | 2232 元 | 约 77.4 万 |
| 第 240 期(第 20 年) | 4490 元 | 1324 元 | 3166 元 | 约 45.4 万 |
| 第 360 期(第 30 年) | 4490 元 | 13 元 | 4477 元 | 0 |
大约要到第 10 年前后,月供里的本金部分才第一次超过利息。整个 30 年,你一共付出 万元,其中本金 100 万、利息约 61.6 万元。
等额本金:本金均摊,月供递减
等额本金把 100 万平均切成 360 份:每月固定还本金 2778 元,一分不多一分不少。利息仍然按剩余本金算:
- 第 1 期利息 元,月供 元;
- 第 2 期剩余本金少了 2778 元,利息少了 元;
- 于是月供每月递减约 8 元,从首月的 5694 元一路降到最后一期的约 2786 元()。
总利息可以算得很干净。因为剩余本金每月匀速下降 2778 元,每月利息也匀速下降,首期 2917 元、末期约 8 元,取平均值乘以期数就是总和:
对比一下:等额本息约 61.6 万,等额本金约 52.6 万,差额约 9 万元,相对少付约 15%。等额本金的总还款额也相应只有约 152.6 万。
这 9 万是怎么来的:一笔被写进合同的额外本金
关键要看月供的走势。等额本金首月月供 5694 元,比等额本息的 4490 元高出 1204 元,高出约 27%;它要一直递减,到 第 149 期(约第 12 年过半)才降到与等额本息持平,此后才反过来比等额本息更低。
这十几年里多掏的钱,性质并不一样。其中大部分是 提前还掉的本金——那本来就是你欠银行的钱,早还晚还都得还,不算损失;另一部分才是真正省下来的利息。
换句话说,等额本金省钱的办法不是“银行给了折扣”,而是 每个月主动多还一笔本金。你可以把它理解成:等额本息 + 一项每月额外还本的强制性约定。它省下的每一元利息,都对应着一段被提前缩短的“占用资金的时间”。
什么情况下这 9 万才真正影响你的选择
条件一:银行用哪个数来核你的贷款额度
这是实战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。监管要求银行把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 50% 以内,而 用哪个月的月供去核这条线,结果差别很大。
假设你和上一篇一样,家庭月税后收入 2 万、其他债务月供 3000 元,算出的月供上限是 9000 元:
- 按等额本息核:9000 元对应贷款约 200 万();
- 按等额本金的 首月 月供核:,解得 约 158 万。
同样一笔收入,能贷的额度差了约 42 万,低了约两成。也就是说,选等额本金有可能把你本来够得着的房子挡在门外。
但这不是铁律。北京住房公积金就明确规定,额度审核时按 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 来判断还款能力 3——这种口径下,两种方式的额度一样。所以签贷款前一定要问清楚:银行按首月月供核,还是按等额本息口径核。
条件二:你打算几年内提前结清
还是那笔 100 万、3.5%、30 年的贷款。假设你在第 5 年末一次性结清:
- 等额本息:这 5 年共付月供约 26.9 万元,剩余本金约 89.7 万,累计付利息约 16.6 万元;
- 等额本金:这 5 年共付月供约 32.7 万元,剩余本金约 83.3 万,累计付利息约 16.1 万元。
五年里两种方式只差约 5700 元利息——那 9 万的差额,绝大部分落在第 5 年之后的 25 年里。提前结清,等于主动放弃了这部分差额。
公平地说,等额本金多还掉的本金并没有白花:这 5 年里它比你多还掉约 6.4 万元本金,而你实际只多掏了约 5.8 万元现金,差额正是少付的那 5700 元利息。但结论仍然成立:如果你 5 年内大概率结清或换房,选等额本金基本省不到利息,只是白白把五六万元现金提前压了进去。
条件三:这笔被提前占用的钱,还有没有别的去处
到这一步,问题的性质已经变了。它不再是“哪种还款方式利息少”,而是“你愿不愿意把现金提前交给银行”。
等额本金的收益是确定的:相当于以你的房贷利率获得一笔无风险回报。但代价是失去灵活性——钱一旦还进去,就拿不回来了。等额本息把这步留给你自己决定:你随时可以主动提前还款,金额和时间自选,省息机制完全相同,但遇到降薪、生病、换工作时手里还有现金。
所以,只有当你确认这笔钱放在手上也不会有更重要的用途时,等额本金的“确定性省息”才真的值这个价。
还有一个前提:这是一次性决定
还款方式在签贷款合同时确定,之后通常不能改。公积金贷款官方口径很明确:贷款发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等额本息、等额本金或自由还款方式偿还,还款过程中还款方式无法变更 3。商业银行一般也不支持中途切换,个别情况需要重新签约。别把它当成“以后还能优化”的事。
按顺序问自己三个问题
- 银行按哪个口径核我的还款能力? 如果按首月月供核,先确认等额本金会不会把可贷额度压到不够用。
- 未来 5 到 10 年,我提前结清或换房的可能性大不大? 大的话,等额本金省不到多少利息,只会让前期现金流更紧。
- 每月多掏的那一两千元,有没有比少还房贷利息更重要的用途? 有的话,保留现金更稳。
三个问题的答案都不是“是”的时候——不介意额度、长期不结清、钱放着也没去处——等额本金才真正划算。
边界
本篇所有数字都按利率 3.5% 不变计算。真实房贷执行的是“5 年期以上 LPR + 加点”,每年重定价一次;利率一变,两种方式的月供和总利息都要重算,但“等额本金每期本金固定、等额本息月供固定”这条结构不变。拿到银行报给你的实际利率后,用银行自己的贷款计算器把两种方式各算一遍,是最省事的核对办法 4。
最后,别把“总利息少”直接等同于“更划算”。等额本金前期多掏的钱是有时间价值的,银行自己也强调不能简单评价哪种方式合算,而要连同家庭收入状况和这笔钱的其他用途一起看 2。所有关于它的结论,都要放在“你手上这笔钱能做什么”这个前提下才成立。